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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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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標誌、標線設置方式,以改善機車騎乘環境及維護用路人安全
May 28th 2013, 16:00
有關新聞報導本市「不良標誌標線 害人違規專題」案,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及交通管制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交工處)檢討說明如下:
一、 為配合本市「人本交通」之政策理念,以建構友善人行環境為目標,目前本市機車停車格位規劃,優先以增設路邊機車格、汽車改繪為機車格及路外停車場規劃機車位為原則,但部分路段機車停車空間實為不足時,為配合整頓停車秩序,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檢討,暫於人行道較寬處繪設機慢車停放區供機車停放。
二、 至車輛違規行駛人行道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已明確規定車輛駕駛者不得駕車行駛人行道,違規者將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所以並無再設立標誌牌面的規劃。停管處再次呼籲騎士應以牽行機車方式至人行道機慢車停放區停車,不可行駛於人行道上,以免受罰。
三、 停管處未來將持續透過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及鼓勵民間投資等手段興建停車場外,亦積極推動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及路外停車場之建設,期將路邊停車逐步轉移至路外停車場停放,以減低車輛對行人干擾,並回歸人行道原有通行功能。
四、 另市府停車場松壽路出入口機車騎到汽車道一事,停管處將與相關單位研議機車動線管制方式後,再調整相關管制設施。
五、 有關基隆路、光復南路口(三興國小前)機慢車待轉區空間不足交工處已於102年5月29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研議擴大該路口機慢車待轉區範圍並調整行穿線等位置。
六、 中山南路、常德街口機慢車待轉區與行人穿越道標線調整事宜交工處已錄案施工,預計6月15日前完成改善。
七、 另忠孝西路禁行機車,查忠孝西路緊臨台北車站,為臺北都會區主要運輸中心,周邊商業活動頻繁,公車路線班次密集,尖峰小時單向達200至300車次,現況已產生相當大潛在性衝突及車流交織干擾。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慢車依規定應行駛於外側2車道,在前述衝突干擾現象下,因公車停靠次數頻繁,極易造成機慢車之衝突而迭生危險,為維該路段行車安全,故該路段係管制機車禁止行駛。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3條規定,禁止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以外之機器腳踏車進入標誌,設於禁止車輛進入路段入口明顯之處,經查忠孝西路沿線路口均設置有「忠孝西路禁行機車」標誌牌面及「禁行機車」標誌,且採放大型標誌設於號誌燈旁醒目處,另於忠孝西路車道繪設有「禁行機車」標字,相關交通管制設施尚符規定。
八、 至於寶慶路單行道機車騎士,常騎過「禁行機車」一事,因寶慶路為單行道,單行道機車行駛之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且考量機車行駛需求及安全,故規劃於左側第二車道繪設禁行機車。
九、 本市停管處及交工處將持續檢討改善機車騎乘環境,並呼籲用路人應依現地標誌、標線規範行駛,以維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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